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 |
發布日期:2020-12-28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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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在臺州市天和路95號天和大廈A座25樓會議室召開了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 大會由公司董事長陳文波主持。參加本次大會表決的股數為:165381513股,占公司總股份的比例為76.57%,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00%。 大會經鼓掌表決推舉了監票人、計票人,經記名投票表決通過了以下事項: 一、《關于高速房產公司參與椒江區洪家街道中心大道以東JHJ060-0102地塊(臺土告字[2020]075號)競拍的議案》 參加表決的股數為:165381513股,同意:165381513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公司董事會聘請了浙江新臺州律師事務所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見證。該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程序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見證意見書備置于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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