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
發布日期:2006-04-05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瀏覽次數:4263 次 |
|
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為加強車輛的安全管理,增強駕駛員的安全責任心,防止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3月30日下午,公司在25樓會議室舉行了駕駛員安全責任書簽訂儀式。辦公室主任汪利國代表公司分別與本部15名駕駛員簽訂了安全責任書。紀委書記毛祖連參加了簽訂儀式。
責任簽訂儀式上,毛祖連簡要回顧了近年來公司的車輛管理工作,并對公司本部駕駛員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對安全工作,他要求各駕駛員:一要正確認識簽訂責任書的意義;二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三要遵紀守法,維護形象;四要服從管理,優質服務。 此次簽訂的安全責任書內容涉及安全教育、文明行車、車輛管理等十大方面,著重明確了有關的獎罰措施,包括:因私自開公車和擅自將公車轉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的后果自負;因違反交通法規產生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負;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責任認定,對駕駛員作出相應處罰;對屢次發生事故、發生惡性事故及因事故造成公司形象嚴重損害,將追加處罰或解聘;凡全年無安全責任事故的駕駛員,年終由公司給予3000元獎勵。責任書還規定了四大“禁令”:禁止私自開公車和擅自將公車轉交他人駕駛;嚴禁車輛帶病行駛;嚴禁酒后開車、疲勞駕車和超速行駛;不準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時帶病駕駛車輛。 各所、中心、子公司的駕駛員,分別由其負責人代表公司與之簽訂安全責任書。
(李春琴)
辦公室主任汪利國代表公司與駕駛員簽訂責任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