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貨車上高速又有省錢新招
集團順利完成收費系統及費率升級工作
近日,經省政府同意,省交通運輸廳、省物價局聯合修訂的《全省高速公路貨車計重收費費率試行方案》于2018年6月1日執行,方案執行后,貨車上高速收費有新的調整,又有省錢新招,欲解詳情請耐心往下看。
“貨車通行費以 5 元為單位計費。2. 5 元(含)以下歸為 0元;2. 5 元—7. 5 元(含)歸為 5 元;7. 5 元以上進為 10 元。”
而原先規定為“車貨總質量不足5噸的,按5噸計費;車輛計重收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費。”
這是此次調整最大亮點,即取消了貨車計重收費最低10元的收費限制,當距離短且載重小時,通行費可能為5元甚至0元。以一類小貨車五噸以下為例,臺州南到溫嶺西,原來是10元,現在變為5元;臺州到臨海南從原來10元變為5元。
同時還引入了“大件運輸車輛”全新概念,“經批準的大件運輸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貨總質量超限10%以內(含 10%)部分按計重收費合法裝載費率收取,超限 10%以上部分按 0. 09 元/噸·公里收取。”
圖為大件運輸車輛
大件運輸車輛,一般是指大設備的運輸配送,在重量、體積上占有優勢的物品,在運具上,大件物品有嚴格要求,不是一般的運輸車輛可以完成運輸的,需要用到特殊的運輸工具來完成。此類車輛往往超限嚴重,以前超限部分按成倍計重費率計費,現在新規意味著經批準的大件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時,超限部分的費率也將大幅下降,不再成倍疊加,減少了合法車主的貨運成本。
另外對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貨運車輛行駛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也作了調整,原先“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貨運車輛行駛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在正常裝載及超限30%以內(含)的情況下,免收車輛通行費。但車貨總質量超限30%以上的車輛,按超限車輛的收費方法收取通行費。“現在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在正常裝載及超限 5%以內(含)的情況下,免收車輛通行費,但車貨總質量超限 5%以上的車輛,按普通貨車收費。”
圖為臨海南收費所貨車通行場面
該項措施將再次對車輛超限超載運輸行為進行限制,鼓勵合法裝載。
為盡快完成系統升級改造以便順利執行計重收費調整,工程養部機電設備維養中心根據省辦公廳《全省高速公路貨車計重收費費率試行方案》文件要求,兵分4路,對集團所轄營運路段4個收費所,共計37個車道收費系統及費率進行同時升級。
此次系統升級不同于以往只是簡單的升級車道應用軟件,還涉及到了收費站及車道數據庫的升級,擴展改動較大,光收費站收據庫升級可能就要耗時二三個小時。為盡快完成此項任務,中心隊員在操作中互補有無,互相探討,經過5個多小時不斷的插庫、改名、替換、修改配置文件等步驟,37臺收費電腦在近日內都順利的完成了此次升級要求,為計重收費后續檢驗工作騰出足夠時間,也為下一步系統穩定運行及遏制超限超載運輸打下堅實基礎。
除了取消貨車計重收費最低10元的收費限制及引入大件運輸車輛概念,升級后新系統還增加了移動支付斷網補單功能,當收費員用掃碼槍掃碼之后由于網絡異常導致駕駛員手機支付寶客戶端支付成功,但是車道程序沒有扣款成功,駕駛員不愿意再支付現金時,可采用斷網補單流程進行補扣,大大提高了系統靈活性與可靠性,避免了不必要爭議。
鄭蔚 項寅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