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通行費 被判六年刑
近日,臺州高速公路集團公司原大溪收費所員工林浩技因犯職務侵占罪,被溫嶺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
高速公路收費是運營養護的需要,然而作為員工的林浩技卻利用職務之便,在不到三年的時間里侵占通行費22萬余元。
經查,自2012年以來,林浩技在收費時,通過撿取過往車輛不需要的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給予其他車子,并在收取這些車子的通行費后,在電腦的收費系統中將這些車子操作成“綠色通道”減免車輛,從而達到侵占通行費的目的。
今年5月27日,在公司組織的征費稽查工作中,稽查人員發現了其犯罪線索,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溫嶺市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林浩技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依法做出了上述判決,并將追繳犯罪所得22萬元,退還臺州高速公路集團公司。
據了解,林浩技案發后,臺州高速公路集團公司認真分析了問題根源,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征費系統聯合稽查,對所存在的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了嚴肅查處。除林浩技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外,另有一人被解除勞動合同,其余按公司制度分別給予待崗、免職等處理。
同時,臺州高速公路集團公司還結合“三嚴三實”召開了正風肅紀警示教育會、思想分析會等,以案說法,教導員工算好“廉潔七筆賬”,整肅紀律,強化隊伍建設。
此外,該公司還加大了設備設施投入,消除監控盲點,健全完善《稽查管理辦法》、《通行卡管理辦法》等稽查、卡票、通行費相關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堅決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刊登于2015年9月30日《臺州日報》第三版
http://paper.taizhou.com.cn/tzrb/html/2015-09/30/content_6442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