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駕頂替酒駕,被收費員一眼識破 |
發布日期:2022-03-10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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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人人都應遵守的交通規則,但是個別司機抱著僥幸心理,喝酒后依然冒險開車,出了事故也是想盡辦法逃避責任。3月9日,在甬臺溫高速溫嶺西收費站出口,一男子酒駕追尾前車后讓副駕駛冒名頂替,被收費員一眼識破。 3月9日凌晨1點左右,溫嶺西收費站出口一號車道,一司機剛停穩車交付通行費,后面一輛浙C開頭的車沒有剎車就撞了上來。還沒等前車司機反應過來,正在上崗的副班長夏群輝馬上就提醒司機“您好,您的車被追尾了,您下去看看如果刮傷不嚴重的話拍個照片停到外廣場處理。”被撞車的司機下車查看了車況。過了一會,后車副駕駛座下來一名女子,神色平靜地說車是她開的。怎么不從駕駛座出來?夏群輝覺得這事有點問題,于是讓旁站人員開啟備用車道,自己馬上上前了解情況。此時兩車司機已經開始交談,夏群輝遠遠地就聞到了濃烈的酒味,酒味是從一位男子身上發出,而這名男子是從后車的駕駛室下來的。 應該是涉嫌酒駕,覺得事態嚴重,夏群輝馬上通知指揮中心,隨后高速交警聞訊火速趕到現場。該女子還是一口咬定車是她開的,本以為這樣可以蒙混過關,哪里知道在有著多年經驗的交警和收費員面前,任何謊言都是徒勞的,一下就被識破了。最后,在鐵的事實面前,該車男司機終于承認自己是在黃巖的老鄉家喝了酒從臺州收費所上高速的,原本以為就那么一點距離,又是下半夜沒人會發現。在詢問過程中,交警發現男司機已有些神志不清,就帶上了警車,該車也被施救車輛拖回交警隊處理。后經呼氣檢測,該駕駛員的血液酒精含量高達200mg/100ml,已涉嫌醉駕。最終,該駕駛員不但要負該起事故全部責任,而且因為醉酒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涉嫌危險駕駛罪,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還將面臨最高6個月拘役的處罰。而副駕駛座的女子也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酒駕醉駕,于法不容,于理不合,害人害己。希望廣大駕駛員,真正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同時也告誡對酒駕醉駕抱有僥幸心理的人,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否則后果更嚴重。 李嬌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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