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偷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和盜竊設施專項行動”在全省展開 |
發布日期:2010-09-22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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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思想 密切協作 嚴厲出擊 力求實效 ——“打擊偷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和盜竊設施專項行動”在全省展開
近日,臺州高速公路、臺金、甬臺溫三家公司會同交警、路政、運政等相關單位在臨海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打擊高速公路“兩偷”專項行動的具體方案。 目前,偷逃通行費和偷盜公路設施設備的現象在高速公路上普遍存在,因為“作案成本”低、“違法代價”小,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一些不法分子作案手段有從小偷小摸向團體、規模作案發展的趨勢。為了全面扭轉這一態勢,嚴厲打擊偷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和盜竊設施的行為,形成高壓威懾效果,塑造良好的高速公路通行環境,省高速公路交警總隊和省公路局統一安排全省聯動打擊 “兩偷”(即偷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和盜竊設施)的專項行動。 7月2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浙江省公安廳聯合下發的關于《辦理偷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盜竊高速公路交通設施等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司法意見》)。針對此前我省在打擊偷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和盜竊設施行為的法規方面的欠缺,此次《司法意見》的出臺,解決了此前高速公路管理過程中遇到的瓶頸。意見明確,對偽造、盜竊、買賣他人非法提供的武裝部隊車輛號牌;偽造、變造、盜竊其他車輛交費優惠證明;假冒綠色通道免費車輛、隱瞞車輛實際載重影響計重;使用偽造、變造的車輛通行卡支付等行為,數額較大的,將以詐騙罪處罰。對聚眾填塞高速公路或聚集車輛強行沖卡、破壞交通秩序,情節嚴重的,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論處。對盜竊護欄、配電照明等高速公路交通設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破壞交通設施罪處罰。這一《意見》的出臺,對我們打擊“兩偷”行為和創造良好的高速公路運行環境提供法律保障,以促進高速公路更健康、有序發展。 8月24日,浙江省高速公路交警總隊和浙江省公路局聯合下發了浙公高【2010】90號文件《關于印發<打擊偷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和盜竊設施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兩偷”行動)。這標志著在全省高速公路開展為期半年的打擊高速公路“兩偷” 專項行動正式啟動。 此次打擊高速公路“兩偷” 專項行動為期半年,由省交警總隊和省公路局聯合建立專項行動聯絡協調小組,下設專項行動辦公室,協調各項工作。臺州高速交警大隊牽頭臺州三家業主單位已成立打擊“兩偷”專項整治小組。主要打擊重點是:(一)調換通行卡、偽造變造通行卡、偽造盜竊非法使用軍警車輛號牌、假冒綠色通道車、偽造變造盜竊其他車輛優惠證明、隱瞞車輛實際載重等六種主要偷逃通行費的行為。(二)利用職權便利或內外勾結,偷逃通行費的行為。(三)聚眾堵塞高速公路或聚集車輛強行沖卡、采用跟車沖卡、直接沖卡形式逃繳通行費的行為;破壞收費設施或擾亂交通管理秩序的行為。(四)盜竊電纜、配電照明、護欄等偷盜高速公路交通設施的行為。 此次打擊高速公路“兩偷”專項行動此次專項行動將持續、深入地開展下去,以期達到有效遏制偷逃通行費的高發態勢、凈化通行費收繳的管理秩序、維護良好的營運環境、確保實現高速公路安全暢通的目標。
征費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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