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09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
發布日期:2010-06-30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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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本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在臺州市群眾藝術館召開了2009年度股東大會。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10415054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8.2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大會由董事長林廣祥主持,經鼓掌表決推舉了監票人、計票人,經記名投票表決通過了以下事項: 一、2009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104150542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二、200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104150542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三、2009年度財務決算及2010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同意104150542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四、關于2009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 同意104150542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五、關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條款的議案 同意101406262股,占有效表決權的97.37%;反對0股;棄權2744280股,占有效表決權的2.63%。 六、關于公司董事、監事報酬的議案 同意93350542股,占有效表決權的89.63%;反對0股;棄權10800000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37%。 公司董事會聘請了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見證。該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程序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見證意見書備置于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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