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沖卡 在臨海南收費站被查獲并補交了通行費570元 |
發布日期:2010-07-13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瀏覽次數:4253 次 |
|
兩次沖卡 在臨海南收費站被查獲并補交了通行費570元
7月1日晚,一輛車牌為蘇CD5169的大貨車在臨海南收費站3號出口車道,準備駛出高速公路,被查獲曾2次沖卡,該司機接受教育并補交了570元通行費。 7月1日晚9點左右,當該車準備出口時,收費員徐向紅發現,該車從臺州入口,車牌號碼十分熟悉,再仔細看一下司機,果然不出所料,該司機就是以前在她收費的車道沖卡的逃逸車輛。她連忙通知,要求查看沖卡記錄。并叫來班長和兩個保安人員,在車輛前面放置了障礙物,避免他再次沖卡。另外班長打電話告知所長,要求派出所幫忙。此時剛好高速交警巡邏車路過,交警立即采取措施,并要求司機出示行駕駛證、行駛證,經仔細檢查,駕駛證、行駛證均沒有問題。當時這輛車進出口的車牌相同,又沒有超時。查看了貨車也是黃巖的貨物。一切均屬正常車輛通行。高速交警也查不出所以然。這時監控員查到了該車6月1日、12日在我所沖卡的錄像。雖然的確是這輛車,但錄像還不能清晰地斷定就是該司機沖卡。正在相持之下,沿江派出所的2名民警趕到了,他們把司機帶到了監控室查看了錄像。并對駕駛員進行了交通法規有關內容的教育以及高速公路沖卡逃票的有關處罰政策和措施。并告知不按規定接受處罰,要對他進行拘留。在鐵證的事實面前,司機不得不承認自己的沖卡行為,并補交了前兩次沖卡的通行費。按換卡車處理,收取溫州方向最遠分水關入口兩趟,合計人民幣570元。鑒于該司機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有較深刻地認識,并寫下了保證書保證以后不再沖卡。沿江 派出所民警免去了對他 的拘留處罰。至此,曾經2次在臨海南收費所沖卡的違法車輛,終于得到了懲罰。 公司雖然在各收費所設立了“嚴厲打擊偷逃通行費行為,沖卡逃逸,后果自負”的警示牌,但沖卡現象還是時有發生。“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此,筆者告誡各位沖卡的司機朋友們,請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維護正常的收費秩序,不要為獲得眼前利益而利欲熏心,存在僥幸心理而沖卡逃費。否則,最終將自食其果,受到法律的制裁。
王春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