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進一步完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 |
發布日期:2008-09-24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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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進一步完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 中層職務最高任職年齡和員工離崗退養規定出臺
為激活公司用人機制,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動公司十五年中長期發展戰略的實施,近期,公司相繼出臺了《中層職務最高任職年齡規定》和《公司員工離崗退養暫行辦法》,進一步完善了人力資源管理機制。 根據規定,公司中層干部任職的最高年齡:正職為男滿56歲、女滿48周歲(干部身份的女滿52周歲);副職為男滿53周歲、女滿47周歲(干部身份的女滿50周歲)。達到任職最高年齡的中層不再續任,免去其職務。群團組織中相當于部門正副職的人員達到任職最高年齡的,延任至屆期滿止。 公司還規定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之一的員工,可以申請辦理企業內部離崗退養手續:一是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周年的;二是男年滿48周歲,女年滿44周歲,工齡滿20周年且在公司工作滿10周年,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其堅持上班有困難的;三是擔任公司中層及中層以上職務的,在年齡上可放寬2周歲。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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