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為圖方便 罰款200元 |
發布日期:2008-09-04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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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為圖方便 罰款200元
7月13日11點,一輛高速交警巡邏車緩緩駛入臺州南收費所的出口。令人詫異的是它的身后出現了一輛殘疾人專用的機動三輪摩托車,也就是我們俗稱的“老拐車”。這樣的車從外觀上一看就知道是不能上高速的。 駕駛員陳某的臉色鐵青,看來嚇的不輕。收費員問他:“你這樣的車還敢上高速,膽子夠大的啊!”陳某說:“開始還不覺得,只是為了快點,圖個方便,沒想到后來聽旁邊的車子呼呼的開過去,越開心越虛,越開越害怕,腿都發軟了,幸好交警發現了,給我開道,否則……” 原來陳某駕駛“殘的”送客人到臺州站后,為了快點回院橋,不顧進口收費員阻攔,就沖卡進了高速公路。沒想到高速路上車子又多又快,越開越害怕。幸好巡邏交警在接到收費站的通知后,連路追趕,把他攔下了高速。最后高速交警按規定對其處以200罰款,并對他進行了批評教育。陳某一邊接受處罰,一邊說:“下次可再也不敢了!” 據了解,殘疾人專用機動車是下肢殘疾人的代步工具,主要用于代步,原則上不應用于營運,且時速不能高于15公里。現在的殘疾人機動三輪摩托車,多數已達到報廢年限,按照機動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是不允許落牌照的。這就造成一旦發生事故,卻找不到肇事者,加上大多數的車子沒有參加相關保險,撞了人出了事故無法支付賠償費用,安全隱患不容忽視。 在此提醒各位朋友,不要為了圖一時方便,就不顧自身安全,否則一旦發生了事故,就會后悔莫及。
周曉瑛
相關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條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第六十七條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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